阜阳市出台《市食药安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则》
经阜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阜阳市食药安委印发《阜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对市食药安委、市食药安办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作出了规定,明确市食药安委实行“双主任制”,即市食药安委主任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建立会议制度、文件制度、会商制度、新闻发布制度、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核查处置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责任约谈制度、“三书一函”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制定市食药安委36个成员单位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
《工作规则》的出台,将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有力压实36个成员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不断凝聚部门共治合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5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