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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药品委托储存运输相关咨询
来信人:
安****
来信时间:2025-10-21 14:06
1.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药品,委托库的温湿度记录是否有法规要求回传至委托方? 2.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药品,委托库的养护记录是否有法规要求回传至委托方计算机系统?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
回复时间:2025-10-23 13:46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接受委托储存药品的单位应当有与委托单位实现数据对接的计算机系统,对药品入库、出库、储存、运输和药品质量信息进行记录并可追溯,为委托方药品召回等提供支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